中广网兰州11月25日音讯 11月24日,家住西固福林大厦的王先生反映,小区每月强行定量向住户收取5吨的水费,这一收便是11个月,让两栋高层共350户住户难以承受。
王先生和记者说:“从2010年1月1日起,福林大厦所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依照每月5吨的用水规范收取水费。尽管买了房子,可装饰完一直没入住,平常过来也就洗个手,开始预算4个月用了3吨水,可现在依照物业公司的规范,4个月总共20吨,每吨2.25元,共要交纳50元钱,尽管钱交了,但我觉得不合理。”跟王先生有同感的韩先生对这样的收费也有疑问:“每家每户都有水表,就该按水表度数收费,为什么没用水还要交钱?”一起,居民也咨询了市建委,工作人员称文件规则供水单位对直接用户采纳这种规范,而咱们业主不是直接用户。
福林大厦所属物业公司一位袁姓工作人员介绍:“咱们是依据市政府2000年的政府令收取的,并出示了一份2000年5月份的兰州市政府令,上面写着水表口径为(DN)20毫米的,起步水量为5吨。流量仪表记载的实践用水量低于规划量的30%时,应该依照30%计量,过量运行时,应该按流量仪表规划最大量乘以大于1的系数核算,水表记载的用水量低于起步流量时,应按起步流量核算。”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一工作人员表明,DN20毫米的水表管口是5吨(规范),但这是发文单位对供水集团履行的,集团也只对单位或物业公司这样收取,物业公司不能对住户这样收取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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